吳挺絹2017年6月5日讀畢需時 5 分鐘你訂的「競業禁止」條款,「有效嗎?」許多老闆為維持自己的競爭優勢,防止自己訓練出來的員工,在離職後利用原本在公司取得的營業秘密、智慧財產權……等機密資訊,另行創業或跳槽成為競爭對手的員工, 會和員工簽訂獨立的「競業禁止契約」(或是在雙方的勞動契約中有這樣的條款),約定員工在離職後的一段期間、地域,不可以從事和...